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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企业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需要交税吗?交什么税?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5-10-15 13:22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规定,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下同)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因此,上述非金融机构通过银行购买理财商品,属于金融商品买卖中的其他金融商品买卖,除了个人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外,单位取得的收入应按照上述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买卖金融商品的营业税税率为5%。此外,企业投资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还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如果该理财产品的实质属于存款,并且取得的是存款利息,这种情况下不应涉及营业税。
既然形成了专利权,并于此时转让,则当时“费用化”并加计扣除,这个处理是不对的——至于产生了税款延迟缴纳(当时只应就摊销金额税前扣除,而全额扣除了)。严格来讲,进行账务、税务处理的追溯调整,才是正确弥补之道(当然,这难免产生税款滞纳金)。您也可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如上所述,“在运输过程中,将客户的商品弄坏”,应属管理不善导致非正常损失,因而不能抵扣。若不能使用或者销售而报废,可一并结转营业外支出科目。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非也非也。我举个例子来讲。比如您去饭店吃饭,饭店给您开具饭费6%发票,这没有问题吧?那么,因为您“紧急需要”,点了份牛排,饭店紧急采购了牛肉进来。那么,饭店是否单独给您开具“牛肉”发票呢?不会的,还是开在饭费里面呀。
这儿也是一样,您销售货物,那就开具销售货物发票。至于货物怎么来的,那是您的成本。“您如果不是空运来的,是工人自己生产的,总不能给人家开具人员工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