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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下现在的电子、办公设备的折旧年限分别是多少年了?我公司一直按照电子设备(电脑、打印机)7年折旧、办公设备(桌椅等)5年折旧进行会计核算的,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是否需要全部重新计提折旧?
 铂略会员60605003
                                    
                                    提问于 2020-12-27 13:37
铂略会员60605003
                                    
                                    提问于 2020-12-27 13:37
                                对于会计业务处理来讲,现在会计准则主要原则是自行判定年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税务处理方面,对于上述电子、办公设备,如果单价未超过500万元(2018-2020年购入),可以选择一次扣除,也可分期折旧扣除。若非上述情形,则分期折旧扣除。分期折旧扣除,电子设备要求不低于(最短)2年,办公设备(并非生产设备;桌椅属于办公家具)不低于5年。(注:“不低于”并非“等于”,您的电子设备按照7年折旧,并未违反税法。
 
                                                                
                                                            
                                                        
                                                        
                                                    
                                                
                                                
                                            
                                            其他应收款无法收回转入营业外支出,后付对方注销证明,留存诉讼,股东会决议等备查资料。
其他应付款不需要支付转入营业外收入,后付对方注销证明,留存其他证明不需要归还的证据材料。
 
                                                                
                                                            
                                                        
                                                        
                                                    
                                                
                                                
                                            
                                            小规模纳税人(这是前提)季度(以“季度”为申报期)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需要注意的是,这儿的“销售额”,是指全部销售额,包括上述“收入”,也包括“清理固定资产”。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全部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则可免征增值税。
 
                                                                
                                                            
                                                        
                                                        
                                                    
                                                
                                                
                                            
                                            这个需要区分具体情况:
一、若材料乃是自产,则必须据实分别核算货物(13%)、建筑服务(9%,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3%,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营改增老项目、清包工、甲供工程;1%,小规模纳税人)。
二、若材料乃是外购,则区分主营项目,一并按照13%(主营销售货物)或者9%/3%/1%(主营建筑服务)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