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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合并而注销的企业,它在过往经营中的税务风险还存在嘛?
铂略会员890
提问于 2021-03-02 17:27
l、被吸收的企业和存续企业依照规定,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分别以被吸收的企业和存续企业为纳税人,被吸收的企业已不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应以存续企业为纳税人,被吸收企业的未了税务事宜,应由存续企业承继。
2、企业以新设合并方式合并后,新设企业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以新设企业为纳税人。合并前企业的未了税务事宜,应由新设企业承继。
所以因合并注销企业如果有税收相关问题,是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企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