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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这儿最关键一点是,要明确一点:A公司、B公司、老板,这是三个主体,必须要分清楚。
如上所述,A公司若已注销,且未处置(销售)给别人,则肯定已经归属于其原股东(老板)。那么,老板财产与B公司仍然不是一回事。B公司使用上述老板财产,或者老板以其投资、抽入B公司,或者租给B公司,或者销售给B公司,以上皆可,老板可以自行决定。老板也可以说白给B公司使用(那是他的权力),但这样仍属于老板资产,B公司当然不能计提折旧。(注:租赁模式下,若依新租赁准则,可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但不知道您是否适用新租赁准则,并且未按照“低价值租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