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挂靠资质工程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1-04-10 08:50
您好,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条 单位以挂靠方式经营的,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施工队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从事建安工程,合同的双方为被挂靠企业和房地产公司。“在施工一段时间后被挂靠企业不给用资质了”,此时施工队以个人名义将剩余工程开具发票,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也会导致发票与施工合同不一致的情形,存在房地产企业无法税前扣除的风险。为此,建议与被挂靠企业协商继续履行合同。
如果被挂靠企业已经注销,代表着与被挂靠企业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消亡,被挂靠企业在注销前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签订合同的权利义务也随之消亡。施工队如无资质,则只能通过其他有资质的企业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签订合同,再以其他有资质企业的名义开具发票。
只要业务真实,并非为了避税、而是确因业务而这么做,本身没啥风险。
实务中,一般是签订个租赁协议,这样便于相关费用列支。个税分别来算是没有问题的。
对于普通员工,无租可能不太让人相信(您的车也不愿意白给公司用吧)。虽然每次(日)不超过500元,可以不用开票;但这是针对偶然发生。类似这种持续发生,恐怕不能援引这个条款了,还是开票比较好。
我不妨直言,个人所得税年度扣除六万元,这个不存在“结转”问题。其次,个人所得税范畴,不存在发放“哪月、哪年”工资一说,而是“哪年、哪月发放”;也就是说,2025年发放工资(发的什么时候的不重要),就是2025年度个税属期所得,只能扣除六万元。
当然,如果说不合理,根源在于“2024年未发放工资”。直言勿怪。
应付账款贷方余额,是指预付账款。
如果对方已经发货,则相应结转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如果对方无法发货,且款项无法收回,则结转营业外支出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