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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遗失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5-11-13 13:06
1.由国外客户在收取赔偿款时开发票给你公司。
2.有关的赔偿协议、原合同、企业情况说明等能证明赔偿原由的资料。详细请咨询当地外管局。各地不同。
符合条件的内地生产企业发香港仓库并在香港电视平台销售,可按生产企业免抵退办理;结算周期不影响退税资格。最主要的是报关离境、真实销售、收汇合规、单证齐全。
如上所述,开票项目乃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而此“代理服务”(注:正如票面所示,开具的乃是“代理服务”)包含了“杂费”且被税务机关认为乃是“境内”,因而不认可免税。您可据实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