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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投资款税务问题
Miranda Bulwer
提问于 2021-07-27 15:21
一、公司成立,股东不得任意抽(撤)资。
二、若要减资,须走减资程序,比如公告、备案登记等。
三、如果股权转让,则可依照股权转让程序办理。
从股权角度,我想不出可行性呀?成立C公司没有关系,可是,A公司、B公司是现有公司,怎么能够成为C公司的分公司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如果补贴符合上述情况,则可以免征个税。
计入相应(培训服务收入)成本即可。关于入账凭证,差旅费、房租需要取得企业抬头发票。补助、保险部分,则需要学生所在单位给您企业另外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