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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做活动给顾客的现金补贴怎么做账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1-08-10 14:40
您好,商场为促销而承担的200元应当计入当期销售费用,支付的500元中的应收商户的300元应当计入到其他应收款。具体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 200
其他应收款 300
贷:银行存款 500
借:银行存款 300
贷:其他应收款 300
商场承担的200元,在入账时,以支付给客户的付款凭证和与商户签订的促销协议为入账凭证。不论是商场支付给客户的500元,还是实际承担的200元,均无须取得发票,因为既不属于销售价款也不属于价外费用。
这个属于特殊情况,也就是对方这张发票抵扣其实也错误了,但由于已经注销,无法再去调整了,我建议您这边按无票收入冲减原9%税率的收入,然后按13%开具普票,重新按13%申报。我觉得这个肯定不是完全合规的操作,但因为对方已经注销,无法红冲原发票,这样做是一个变通做法,或者您详细咨询一下本地主管税务看看有没有更合规的办法。
按25+10结果判断,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对于其他不免税的10万需要申报纳税。
25万填写到第九行“免税销售额”和十二行“其他免税销售额”,并填写“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10万填写到第一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并根据是专票还是普票填写第二行或者第三行
主要还是要看税务机关对于事件性质的认定,是否有主观故意的不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如存在主管故意,则有可能并定义为偷税并无限期追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