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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置残疾人有哪些税收优惠?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1-09-02 14:08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70号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121号
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
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可减征或免征该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减免税比例及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主管部门确定。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52号
一、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以上是全国都有的优惠政策 具体南京当地政策,建议您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金融商品转让增值税可以年度内盈亏互抵,差额缴纳,但年度亏损不能结转到次年。
首先,我们排除房产税——因为房产税的征税对象,乃是“房屋”,而您出租的是土地。
第二,关于土地使用税。税法确实有土地用于农业不征收土地使用税的说法;但有的地方,将此限制为“土地性质须为农业用地”。这一点您最好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第三,关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事实上,出租方乃是取得“租金收入”,并无免税规定。(农业收入免税,但那是人家承租方的事。)(另,将土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但这个政策主要针对农村土地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