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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代B公司支付员工工资可以吗?
首先,从税法方面,只要如实申报纳税,应当没有明显问题。可以这样想象一下,所谓“A公司银行账户”,与“B公司会计银行账户”、“B公司老板银行账户”,大体一个性质;如果使用这些银行账户,您可能感觉不太有疑惑吧。
我不知道您为什么这样做,涉及其他法律问题,您也可以向法律专业人士了解一下。
原则上应该通过基本户发放工资,但是实务中也可以通过一般户与银行签订工资代发协议,用于发放工资。具体建议与开户银行沟通确认。
参考文件:《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十三条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第三十四条 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的规定:“第三条 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附加税也是一样的。您说代扣代缴退税是什么意思呢?
显然从俩个方面,一个是减少或延迟现金流出,比如延迟支付欠款,控制成本以减少资金流出;另一方面就是增加资金流入或者加快资金流入,比如加快应收款项周转,缩短账期,促销形成新的现金流,或者取得借款或者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