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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业和生产加工业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1-12-24 11:09
生产性生物资产可以计提折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贵公司作为骆驼养殖和相关产品加工企业,计提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应当计入成本。不同骆驼的折旧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折旧率。
如果养殖场和加工厂分别为独立的市场主体,那么加工厂从养殖场取得材料,需要独立核算相应的收入和成本。如果只是企业内部部门之间的领用,那么可以在原材料和生物资产之间进行转换。
个人认为可以。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二、2.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谨慎起见,您可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根据业务实质判断,更倾向界定为宣传费用,虽然是参展过程中合作方提供的,和我们找其他人制作应该取得效果和作用是一致的。
不需要处理了,未来总分合并报表的时候分公司欠总公司、总公司应收分公司互相就抵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