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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想问一下回收废油并再利用和再生产的公司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了?
1、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一、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一、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以《目录》中所列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目录》内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时,《目录》内所列资源占产品原料的比例应符合《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
可以以补贴的形式发放,也可以以工资的形式进行发放,但是不属于个税免税的情形,需要缴纳个税。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相关定义,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不属于本货物(农产品-动物类-畜牧产品)的征税范围。
显然,火腿以及火腿肠开发票适用13%税率。
不可以。
如上所述,“与最终控制方之间发生应税交易”,则依照上述文件规定,总分支机构间、同一控制下的企业间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即: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即属进项税额,不得作为加计抵减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