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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企业提供班中餐服务,但是我没有办理个体工商户的手续,企业要求开发票,我应该怎么开具?
一、这是“餐饮服务”。
根据“财税〔2016〕140号”文件相关规定,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二、如上所述,乃是持续经营,理应依法办理相应注册登记,申领发票,据实开具。对于已经发生的业务,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三、个人提供餐饮服务,涉及增值税、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经营场所涉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四、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附加税费随之减免。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尚未办理注册登记,则属于“按次”报税(显然,您没有按月或者按季去税务机关申报,是吧),而无上述“月”或者“季”的概念,因此只能享受每次(日)不超过500元免征增值税优惠。
不可以,这种违约金属于房主的价外收入,需要按租金税目税率开具发票给你公司才可以税前扣除。
开具经营租赁-场地租赁费的发票,这个不属于租赁房产,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只要不属于不可以抵扣情形就可以抵扣的。
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一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