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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请问2022年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是什么,都可以享受什么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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铂略用户70562563 提问于 2022-04-26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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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2022-04-26 13:38

    近期,国家发布了一系列针对“小微企业(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是,对于各种政策来讲,“小微”这个概念其实并不完全一样。

    一、“六税二费”优惠

    政策主要内容: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上述纳税人已依法享受“六税二费”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政策。

    政策适用主体:

    (一)小规模纳税人

    这是个增值税概念,即连续12个月或者四个季度,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

    注:最新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二)小型微利企业

    这是个企业所得税概念,条件有四:

    1、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3、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4、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注:新政下,小型微利企业实际企业所得税税负

    (1)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2.5%;

    (2)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5%;

    有人问,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万元的部分,税负是多少呢?

    事实上,如果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万元,那这个企业就不是小型微利企业了;也就是说,这时候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与这个企业就没有关系了。如果没有其他优惠政策可以适用,那就是25%的税负了。

    (三)个体工商户

    这不是税法概念,可以执行《民法典》、《个体工商户条例》等相关定义。

    二、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

    政策主要内容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

    政策适用主体:

    (一)制造业中型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

    (二)制造业小微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

    三、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加速扣除

    政策主要内容

    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适用主体,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一)信息传输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2亿元以下;

    (二)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

    (三)其他行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

    四、留抵退税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对于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银发〔2015〕309号文件所列行业以外的纳税人,以及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所列行业但未采用营业收入指标或资产总额指标划型确定的纳税人,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

相关问答

  • 高老师 知名集团投资总监

    不可以的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公 告2018 年 第 28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根据上述规定,必须取得发票的资产对应折旧才可以税前扣除。

    税务合规与筹划 发票
    1个回答2024-04-28 18:09
  • 高老师 知名集团投资总监

    营业账簿(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的印花税,一般是按年申报的,自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具体你看下您的税费种认定,以税局核定的纳税期限为准。

    税务合规与筹划
    1个回答2024-04-28 17:46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并入销售价款,一并进行账务处理。

    会计准则 税务合规与筹划 全民财务
    1个回答2024-04-28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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