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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固定资产开具增值税发票
一只晓蓝呀
提问于 2022-06-24 12:31
销售的旧的叉车还是属于叉车,所以开具发票时和您购入的税目是一样的 就是按照货物中的工业车辆税目 1090113开具发票。
如果是拆解后出售 应该按照叉车的材质,比如铁、钢、铜等开具发票。
税率一般计税办法都是13%。
只有出售的时候才需要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的,你不出售不需要开票和纳税的。
如上所述,增值税应税行为(租赁服务)并未发生,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也不应当开具发票(若已开具、理当红冲);所收款项属于违约金收入,可以作为营业外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增值税法第17条,销售额是取得与应税交易相关的全部价款,所以仓储费构成了该交易销售额,应该按照销售货物的税率来缴纳增值税。
如果理解为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项行为,仓储是销售货物的必要补充,也可以使用混合销售的这个条款来理解,俩者结果是一样的,都是按货物税率计税。
既然乃是“代理”,则代理公司就其实收服务费给您开具发票,原本没有问题。
又如上面所述,“出口方(我司)是境外关税的法定纳税义务人”,既是法定纳税义务人,则相关“原始缴款通知书/税单”自然应当以您公司抬头开具,而代理方将此原件转交给您公司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