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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收到美团券应该如何纳税及开票?
我认为您的理解是正确的。
显然,您把商品发给了顾客,而不分拆开部分发给美团;而顾客花了65元买这件商品(这儿也不存在您把商品卖给美团,美团再向顾客销售——如您所述,顾客是直接在您们这儿消费),因此,给顾客按照65元开具发票是正确的,若为销售一般货物,则增值税税率13%。至于另外15元,自然开具给美团了。
请您补充一下,您公司事实上是给哪个公司提供了服务呢?
都不是,说的是所得税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会计核算还是需要按年计提折旧,产生税会差异进行纳税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5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原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新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贵司可以将拟注销分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并入总公司,则分公司在办理注销登记前的进项留抵可以结转至总公司继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