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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财税(2016)36号 附件一
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所以,您公司无偿向其他单位出借资金属于提供贷款服务,应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这里说的视同的意思是增值税上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实际如果没有收取利息的话,不需要确认收入的,需要计算增值税,并做增值税的分录: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我这说的不确认收入指的是会计核算上不确认收入,因为按照实质原则,您确实没有收取利息当然不需要确认会计上的收入,但所得税是否也需要视同销售,目前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有的税局也需要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如果做所得税视同销售,需要填写纳税申报表进行调整,也不需要做确认收入的分录的。
建议最好退还重新打款,因为目前不再强制要求验资,所以能证明是投资款打入的,就是一个转账存款凭证,所以最好重新写好备注"投资款"。
当然如果确实无法重新退回再打入,股东互相之间认可属于投资款,也没有太大问题。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