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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账汇率一定要用中间价吗?
铂略会员80571532
提问于 2025-01-15 11: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按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税法就是这样规定。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我只有第一句话看明白了。“公司主卡划拨到油卡副卡中,开具发票是中石化专票”,这两句话我没有明白什么意思?
如果这11个月并未跨年(比如1-11月或者2-12月),且企业对于分期报表(月度、季度等)要求不严(比如并非上市公司),则可一次性确认费用。若为跨年,则为了核算准确性,基于权责发生制原则,建议还是分期摊销较好。
比如,您1月收了全年服务费31800元。
借:银行存款 31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月)2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800
预收账款 27500
以后每月
借:预收账款 2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