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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账汇率一定要用中间价吗?
铂略会员80571532
提问于 2025-01-15 11: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按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税法就是这样规定。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这部分发票需要红冲后开具正确税率发票,因为政策是从1月1日执行的。
服务期:2025.7.1-2026.6.30的业务,根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收入,属于26年之前应该确认的收入可以开具6%的发票,之后的开具9%的发票,可以在一张发票中体现两个税率。但提示一下,如果26年开具该业务6%的税率,是否之前已经按无票收入纳税申报了,如果没有的话就属于为及时确认收入,会涉及滞纳金了。
直接凭证就是出库单之类。另外,比较关键的是,这些产品形成过程的凭证,比如材料、费用发票,人员工资凭证、资料等。
首先,虽然称之为“行纪”,但既然您公司“向购买方开自产农产品发票”,则非“行纪”,而是“一买一卖”了。
购入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