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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亏费用在汇算清缴中的分类
如上所述,“采购商将销毁的费用与我公司结算”,其实乃是源于“后续不再合作”;也就是说,源于此目的而给予采购商一项赔偿,直接确认营业外支出即可,并非资产损失。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如果员工选择要工资,那么生育津贴到账后,公司可以与员工协商一致,由员工将生育津贴转回公司,或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意愿,协商确定其他合理的处理方式,但同样需确保不违反法律规定。
在处理过程中,为保障公司和员工双方的权益,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签署协议:公司应与员工签订相关的协议,明确双方对于生育津贴处理方式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是否同意将多出的生育津贴转回公司、转回的具体金额和方式、若生育津贴低于工资时公司的补差义务等内容,以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2、留存资料备查:公司需要收集和保存好与生育津贴发放相关的佐证材料,如员工的工资发放记录、生育津贴到账凭证、与员工签订的协议等,以证明公司在处理生育津贴过程中符合法律法规和双方约定,做到有据可查。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其中包括生育津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也明确,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若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应由用人单位补足;若生育津贴高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将差额部分支付给女职工本人,而不能截留或挪作他用。
是的,冲减预收账款即可。如果已经确认了收入,则相应冲减所确认的收入(若已开具全额发票,则对此开具红字发票)以及计提的增值税额。
那么,请您补充一下,这个合同具体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履行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