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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务处理
如上所述,既然“收入支出在A公司进行账务处理”,则法律层面属于A公司项目;而“A、B公司互相无股份”,则A公司给B公司“钱”(既然并无股权关系,则谈不上分配利润),应当按照“资金占用费”进行账务、税务处理。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如上提供信息,个人以为应当按照“资金占用费”进行账务、税务处理。谨慎起见,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控制权后,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情境中,相关净资产概念的区别、联系及应用场景如下:
核心概念辨析
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
定义: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按子公司原有会计政策持续核算至当前时点的账面价值(包含后续经营损益、其他综合收益等累计影响,但未重新评估公允价值)。
应用场景:母公司购买少数股权时,合并报表中计算新增持股比例应享有份额的基准,与支付对价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时冲减留存收益)。
案例: 新增10%股权支付1200万元,该比例对应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子公司净资产1亿元),差额200万元调整资本公积。
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公允价值
实质:理论概念,指购买日公允价值按当前时点重新评估后的价值。
实务地位:无实际应用。因合并报表以历史成本模式持续计量,后续不重新评估公允价值。
子公司自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适用性:仅适用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日”为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时点)。非同一控制下不适用,必须使用“购买日”口径。
原因:非同一控制下合并采用购买法,以购买日公允价值为起点;同一控制下采用权益结合法,以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账面价值为起点。
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
区别与联系:
账面价值:子公司原账簿记录的历史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仅作参考,不用于合并报表计量)。
公允价值:购买日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市场价值(合并成本分配及商誉计算的基础)。
应用场景:
购买日确定子公司净资产并入金额(按公允价值计量);
作为持续计算净资产账面价值的起点(后续以公允价值调整后的金额为基础持续核算)。
关键逻辑与实务要点
持续计算价值的本质:
非同一控制下,“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是唯一相关概念。其本质是对子公司购买日公允价值调整后的账面价值进行持续核算(如折旧摊销按公允价值调整后的金额计提),而非简单延续子公司原账面价值或频繁重估。
为何不采用公允价值?
购买少数股权不改变控制权,属于权益性交易(股东间交易),合并报表延续购买日初始计量逻辑,后续按成本模式核算,无需重新评估公允价值。
术语严格性:
非同一控制下仅用“购买日”(合并日适用于同一控制),混淆术语将导致计量错误。
应用场景总结
母公司购买少数股权:
计算依据:新增持股比例 × 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
差额处理:支付对价与上述份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子公司后续计量:
合并报表中子公司资产/负债按购买日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账面价值反映(非子公司原账面价值)。
错误概念排除:
“自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价值”仅用于同一控制;
“持续计算的公允价值”无实务意义。
简言之:非同一控制下购买少数股权,只需关注“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和初始“购买日公允价值”,其他概念均不适用或不存在。
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相关定义,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若不符合上述规定,比如提供了工程主要材料,则不属于清包工,不能按照简易计税。
你公司收到退款5万,如果按36000月租金计算,11-30号的租金应该24000元,所以应该退回5万中,包含赔偿金26000元。
那么1-10号租金支付了12000,11-30支付租金20000,所以租金应该计入32000元,之前如果已经计入36,000,那么现在需要冲减4000,26000 赔偿金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作为原房东退租金24000部分应该开具红字发票,冲减销项税金及其他收入,赔偿金计入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