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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企业认定指标中收入包含哪些
金骆驼
提问于 2025-08-18 11:36
A公司销售其自主设计、委托生产的IC芯片所得收入,应归类为“产品销售收入”或“集成电路产品销售收入”,而非“集成电路设计收入”。
这部分收入在计算“集成电路设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时,不能计入分子(设计收入),而会计入分母(总收入)。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提供研发服务,所取得的收入,是属于“自主设计销售收入”的。
其实,三者原则是相同的,就是“据实”处理。
一、就买方而言,收到40公斤货物,就按照40公斤入账;若再收到10公斤,则再入账10公斤。
二、就卖方而言,发出50公斤,则按照50公斤确认收入、开具发票;若实为40公斤,则红冲10公斤。
三、就库房来讲,则应保留收货单据、记录,并将实际数据传递财务记账。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第二条规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也就是说,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乃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即使找“外服公司”去交,也只能是“代交”,即仍然以用人单位名义去交,他只是收一个“跑腿费”,可就此“跑腿费”给用人单位开具发票(经纪代理服务,6%);但是缴费主体,仍在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收据,仍是残联开给用人单位。
通常这种模式下,项目立项是在事业单位(委托方)名下,施工单位将发票直接开给事业单位。作为代建企业,你们的角色是“管家”和“过路财神”,不拥有该资产的所有权,也不垫付本金,只赚取代建管理费。
以下是该全过程的规范做账方法(基于企业会计准则):
第一阶段:收到代建资金
事业单位将资金打入你们公司账户时,你们并没有真正实现收入,只是资金暂存,因此应计入负债类科目。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 代建工程款(或 预收账款)
[注:这里绝对不能确认为收入。]
第二阶段:开始建设及过程支付(资金过账)
在建设期间,你们公司主要负责资金的代收代付。
收到施工单位发票(如果开给你们公司)并支付工程款:
由于资产不属于你们,你们不能将这笔钱计入自己的“在建工程”。
借:其他应付款 —— 代建工程款
贷:银行存款
(如果施工单位发票直接开给事业单位,你们只需将资金转给事业单位或直接付给施工方,账上只体现银行流水。)
代建企业发生自身的管理费用(如人员工资、办公费等):
借:其他业务成本(或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 应付职工薪酬
第三阶段:资产建成移交
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将资产移交给事业单位。此时,你们公司的“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应基本清零,同时确认代建管理费收入。
确认代建管理费收入:
根据代建合同的约定(比如按工程总造价的固定比例,或按完工进度),你们有权收取一笔代建费。这是你们真正的收入。
借:其他应付款 —— 代建工程款 (或直接挂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 代建管理费收入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一般计税6%)
[注:如果代建费在建设期间已按比例收取,则在此处只需将剩余的尾款确认为收入并结清往来。]
资产移交:
因为资产一直就在事业单位名下,你们不需要做“固定资产清理”或“资产结转”的复杂分录。你们的账务处理到此就基本结束了,主要是结清与委托方的资金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