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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视同销售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5-12-01 11:21
增值税视同销售需要按照公允价值确认销售额,如果是外购的商品,他一般按外购商品的价格计算销项税额,即便取得普通,公允价值也是按票面的价款(不含税金额)计算。
发票开具范围,乃是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而非单纯因为“收钱”。这儿就是如此,酒店虽然收了钱,但并非因为销售上述各项,而是因为“客人损毁赔偿”,因此不应开具发票。
可以。
税法逻辑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三)税收滞纳金;
也就是说,社保滞纳金不在“不得扣除”之列,则依一般规定可以税前扣除。
所谓的外包就是整个业务都是B 来做的,那么A 向客户怎么开票,B 向A 就应该怎样开票,理解就是一个转售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