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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取得进项发票
铂略会员16466850
提问于 2025-12-16 16:07
无论外贸企业,还是生产企业,其出口货物皆免征增值税。而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用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此,上述各项费用,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不能抵扣。
如上所述,开票项目乃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而此“代理服务”(注:正如票面所示,开具的乃是“代理服务”)包含了“杂费”且被税务机关认为乃是“境内”,因而不认可免税。您可据实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目前无需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202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增值税法并无上述规定,如此则需要依照基本规定(销售服务需要缴纳增值税)执行。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可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如果属于代理服务,则应仅就所收取的代理手续(服务)费开具“经纪代理服务”发票。而货款、报关费、运费等,则应由供应商、海关、运输企业直接给客户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