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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公司已经进入资本化时间节点,资本花支出的核算范围与费用化一致吗?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1-26 14:19
账务处理范畴,若与形成“无形资产”直接相关,可以纳入资本化范围。会计处理根据“关联性”自行判断即可。
但是,税务处理时(涉及加计扣除),则需要依照税法文件;关于其范围,可以对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所列项目。那么,房租、物业费不在加计扣除范围之内;水电费若符合“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则可纳入。
需要缴纳。
按照保险法相关分类,责任保险属于财产保险;而财产保险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
一、如果“样机”属于公司主营项目,就做主营业务收入,否则就做其他业务收入。
二、出售样机确认收入时,结转相应成本,同时冲减相应研发支出。即
借:主营(其他)业务成本
贷:研发支出
三、对于这部分研发支出,正常在主营(其他)业务成本税前扣除,但不能作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了。
四、如果汇算清缴之后出售,可以在下一年度汇算清缴时调整。
既然报废,则应结转营业外支出科目。
借:营业外支出
贷:在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