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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公司已经进入资本化时间节点,资本花支出的核算范围与费用化一致吗?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1-26 14:19
账务处理范畴,若与形成“无形资产”直接相关,可以纳入资本化范围。会计处理根据“关联性”自行判断即可。
但是,税务处理时(涉及加计扣除),则需要依照税法文件;关于其范围,可以对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所列项目。那么,房租、物业费不在加计扣除范围之内;水电费若符合“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则可纳入。
你说直接拍下来的房屋会卖给a,然后a是向你付款吗?发票是销售方直接开给a?你看看你的问题好像表述的不太清晰,麻烦你再重新表述一下。
这属于加工、制作并销售,适用13%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十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外,税率为百分之十三。
(1)计提安全生产费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贷: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
(2)支付安全生产检查费(费用化)
借: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费用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
(3)购入需安装的安全防护设备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4)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借: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
贷:累计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