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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池利息收入税务处理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2-02 15:59
一、若收取利息,依“贷款服务”6%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若不收取利息,无需缴纳增值税。(新增值税法视同销售不包括“服务”。)
三、若属于统借统还,则可免征增值税。具体要求可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二、(二)15。(当然,这个政策只是限定了两年过渡期,内容没有变化。)
这个是基本正确的,新增值税法取消人力资源外包业务差额征税,人力资源外包公司代用工单位发放的工资以工资表作为用工单位税前扣除凭证,社保应该以社保部门回执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服务费需要人力资源外包公司开具发票。
符合,只要单日不超过1000元,即属于“小额零星”,可以不用发票的。
一、契税征税对象,乃是房屋、土地及其附着物。如上所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办理产证房屋、未办理产证房屋,构筑物及附属物(围墙、路面、污水过滤池、仿古木构长廊、八角亭等)、白酒发酵窑池,属于契税征税范围。
二、未能办理房产证,不影响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一、(二)下列情形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承受方应当依法缴纳契税:3.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监察机关出具的监察文书等因素,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