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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开发票的客户,小额退货退款,如果不想红冲发票怎么处理比较好?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2-03 09:04
根据您的描述,属于销售退回,正规做法是需要开红字发票的。
如果想变通,可以作为补偿支出,直接列支费用,金额较小也不需要发票,有个沟通的协议就可以了。
应当给其补开。因为无论对方是否索取,当时皆有开票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另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商户确实也是可以要求补开的。
新政的变化不是针对纳税人的,是针对业务的,所以不管谁从事相关业务都要按新政执行。
从保税区内企业购入原油再卖给境内企业,是否缴纳增值税取决于你是否为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企业,以及货物是否为保税货物 :
1. 非试点企业:销售保税原油给境内企业,由境内购买方按进口货物办理报关进口手续,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您公司无需缴纳增值税。
2. 试点企业:向境内区外销售货物(含原油),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若销售的是未经加工的保税原油,应按保税货物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时的状态,向海关申报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并补缴缓税利息 。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关于在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告》(2019年第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