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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核销费用时使用往年发票,公司调整所得税后要求员工支付等额金额到公司账户,此时会计分录应如何做?
Colbert Bethune
提问于 2026-02-06 14:05
一、既然“是不合规发票”,增值税也不能抵扣。
二、此属于对员工之索赔(具体原因并不重要),我理解是冲减“索赔”对应之费用(即:所得税费用)。
借:银行存款
贷:所得税费用
但可能另被理解作为“营业外收入”(则此款项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谨慎起见,可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可以。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附件2),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对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解答:
二、关于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若购买商品种类较多,销售方可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需凭汇总发票及购物清单或小票作为税收凭证,确保交易信息完整可追溯。
比如,您1月收了全年服务费31800元。
借:银行存款 31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月)2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800
预收账款 27500
以后每月
借:预收账款 2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500
这儿没有税法、会计的差异。按照会计处理,实际成本入账即可。即将购买价格以及尚未摊销金额确认固定资产,并作为房产税计税原值。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