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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范围内,两家企业存在税差如何处理
Jeffrey Rosalind
提问于 2026-03-03 14:07
既然提及“合并抵消”一语,则为合并财务报表范畴;此属于单纯会计报表处理事项,与税务处理无关。即A公司、B公司仍应各自计算税额。对此不存在“合并抵消”一说。
而若属于资产重组业务,则有“纳税人因实施上述资产重组被合并,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抵扣”,即B公司之可抵扣进项税额,合并后仍然可以依法抵扣;但其若用于免税项目,则不得抵扣。
合并抵消,乃是基于内部交易。增值税属于外部事项,不进行抵消处理。
应当自5月开始建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这儿是指法定无需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的情形)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
而“A公司没有入到长投等科目”,严格来讲,应当先把之前所入科目,调到这个科目;然后再做上面会计分录。
既然A公司确认了“主营业务成本”,显然乃是经营活动,则B公司需要确认主营业务收入了。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