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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般纳税人出售2014年购入固定资产收入是否适用简易计税政策
铂略会员80556864
提问于 2026-03-13 08:45
2026年政策,对此业务其实并无改变。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相关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增值税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计算缴纳增值税。
也就是说,若上述固定资产因法定原因未能抵扣(比如购入时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或者当时属于营业税纳税人),则可适用此政策。(另外,举个简单例子,比如当时未取得专用发票而没有抵扣,那就不行了。)
是的,按照9%计算抵扣。
税务机关有可能认为这是不合理的,通过反避税条款,就可以要求我们按百分之九纳税,因为毕竟你抵扣的时候是按9%来抵扣的,而你如果混到物业费里边,就是按照六来纳税,这样的话你就进销倒挂了。
物业费和租金没有明确的比例,但是一定要合理
13%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
三、关于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
(二)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货物的同时提供的安装服务,适用货物的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