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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开具及经营范围
噬痕
提问于 2026-03-26 13:32
您的业务属于以销售货物为主要业务的混合销售,应该按销售货物的税目税率开票,不能按物流辅助服务开票。
不管您是否赚钱,按您免税都应该按货物为主的混合销售计税的,因为属于您销售货物这个应税交易取得的相关款项。
是否可以考虑这部分费用由提供方直接给你客户开票。
一、上述情形,不属于发票开具范围,不能开具发票。
事实上,只有发生销售行为,才能开具发票。如上所述,支付款项乃是“赔偿”性质,货物并未发生转移(销毁了),销售并未发生,因此不能开具发票。
二、无需进项税额转出。
上述情形,并非管理不善导致的非正常损失(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乃是一种商务行为,因而无需进项税额转出。
借:其他应收款
贷:原材料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以上属于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涉及税务处理,谨慎起见,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这个列于工会经费可能更加准确一些。
相关依据: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的通知(总工办发 〔2017〕32号)
第七条 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第八条 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包括:
(二)文体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器材、服装、用品等购置、租赁与维修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用于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励支出,用于文体活动中必要的伙食补助费。
其实,三者原则是相同的,就是“据实”处理。
一、就买方而言,收到40公斤货物,就按照40公斤入账;若再收到10公斤,则再入账10公斤。
二、就卖方而言,发出50公斤,则按照50公斤确认收入、开具发票;若实为40公斤,则红冲10公斤。
三、就库房来讲,则应保留收货单据、记录,并将实际数据传递财务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