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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接入服务行业的预收款缴纳增值税时可以用预缴增值税科目吗?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4-13 17:25
事实上,这儿的增值税,乃是依照税法发生纳税义务,而非预缴义务,所以不宜通过“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这个科目,而应使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至于收入,则可按期来做。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本期)
预收账款(以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从你描述来看,应为设备或者设备组成部分,并非房屋附属设施。但谨慎起见,建议最好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这就相当于住房装修时,隔出一个“衣帽间”,显然构成房屋成本。这儿也是一样,需要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会计亦应并入“固定资产——厂房”价值。
只能开具一张发票,销售金额和扣除项目在同一张发票体现,管理费也需要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如果总金额包含了管理费用,税额就不能为零,因为采用差额征税方式开票,税额是按收取全部金额扣除扣除后差额计算的,也就是按管理费用计算的,不可能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