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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厂成本归集方式及库存归集方式
怀卓君
提问于 2026-04-22 15:15
既然乃是食品,则考虑到“保质期”的问题,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核算。
也可以。当然,加权平均法通常也是按月来算;所以也算是一种变形的“先进先出法”吧;只是计量单位为“月”。
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对于上述留抵进项,仍可结转相应存货、资产或者成本费用。打个简单比方:若此进项来源于A库存商品,且A库存商品已经销售,则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3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0
您好,
境内子公司代德国总部在国内采购软件及服务,再向德国总部收回相应款项。建议按照采购服务并转售处理。
采购环节:境内公司向国内供应商购买软件/服务
收回款项环节:境内公司向德国总部收取款项(涉及跨境资金流入)
收取环节一般没有什么税务风险,向境外提供服务属于正常业务。
对境外收款也需要签订正式的合同,参照境内采购合同拟定即可。
由于是关联交易,平进平出可能不符合转让定价要求。如果贵司有制作同期资料的,可以咨询下对应的事务所。
一般来说加成10%可以很大程度避免转让定价风险。
发票开具,应当据实;而不应根据客户要求开具。如果发货是泵,就必须开泵,不能开轴承;反之亦然。否则涉嫌票实不符;严格来讲,也算是虚开发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