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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扣除,取得发票的合规性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6-22 14:19
不能因为没有资质,开票时就采用其他税目替代,增值税法执行之前各地税务答疑口径都明确经营范围和开票没有直接关联关系,只要从事相关业务就需要按实际业务开具发票。增值税法相关条款也只是对劳务派遣行业,安保行业提到差额征税必须取得资质证书,我理解如果没有资质证书不能采用差额计税,但实际业务确实为安保服务还是应该按该税目开票。餐饮服务目前没有资质要求。可以开具。
按照您的描述,其实包含了无形资产(知识成果)和固定资产(设备),应当分别入账,才符合事实情况。同样,对方开票,“只能开具技术服务费发票”,也是不对的。您可以与对方沟通一下,如果对方不接受,可以叫上对方一块儿去税务大厅问问,或者当着对方面拨打税务电话咨询。
需要。
因为这并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法定扣除项目,且“不属于高危行业”,则不是法定免税项目,因此需要作为一项“与任职或者受雇相关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税〔2009〕128号”文件第一条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另外,可能需要依据市场公允原则,在企业所得税方面视同销售(租赁服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