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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租房子,约定每季度末开下季度发票,想问下开票月的账务处理及纳税申报?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6-29 08:12
账务处理可以按照实际租赁期间来做,每月确认一次收入;纳税申报方面,既然已经开票,则需要申报、缴纳增值税。
此题正确处理应为:
首先,进行分摊
向客户A销售商品:
10000x10000/(10000+1000)=9090.91元,这个立即确认收入。
向客户A发放代金券:
1000x10000/(10000+1000)=909.09元,这个作为合同负债,暂不确认收入。
B来兑换商品,确认909.09元收入。
关于增值税销售额,这个没有异议,肯定就是10000元;但是,关于发票开具的步骤(一次开具还是对应上述收入分别开具)以及对象(全开给A还是分别开给AB),税法规定并不明确,谨慎起见,建议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会计可以成本结转,但税务需要视同销售。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这属于固定资产。当然,具体分类来讲,并非“运输工具”,而是“游乐专用设备”或者“游乐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