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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比如公司支付服务费或采购物品,供应商提供的合同或者明细单是盖章的扫描件可以作为凭证入账么
铂略会员70591624
提问于 2026-07-31 16:28
这些不是入账的凭证,是留存的证明资料,我理解严谨的合同或明细单章应该是盖上去的,不应该是扫描件。
因为这涉及到如果税务机关不认可,就有可能进行纳税调增。所以我建议咱们财务要留存那个正式的文件。
流程没有太大问题。关键在于,打个比方,你一共花了3000元。这个时候,如果A给您开了“经纪代理服务”发票3000元给您,那您的住宿费呢?这儿完全没有正确理解“经纪代理服务”是什么?比如,A实际支付给了酒店2800元。那么,或者A全部给您开具3000元“住宿服务”发票;要么A给您开具200元“经纪代理服务”发票,酒店再给您开具2800元发票,这样才能符合实际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二条相关规定,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受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受托方将产生的货物用于销售时,适用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也就是说,第三方可以按照6%税率给您开具发票。但其对外销售时,仍须按照13%税率计税开票。
按照今年规定,全部按照13%税率开票是对的。但如果项目名称写安装费,则与13%税率不符了;仍然应当写作“电梯”。可于备注标明“安装费”或者在合同、结算单上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