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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软件产品永久许可,线上交付,非贸代扣税6%增值税,开给客户的发票税率可以是13%吗?
铂略会员60556273
提问于 2026-09-14 16:09
您好,
我理解一下,您这个软件,从国外进口是6%,走非贸付汇而非海关路径。您再销售给国内客户,问是否可以增值税13%。问题是这个意思吗。
回答:
可以开 13%,且不以海关报关进口为前提。 "非贸代扣 6% vs 对外开 13%" 并不矛盾。这是两个相互独立的纳税环节。
销售软件产品,向客户交付软件并授予使用许可 属于销售货物,税率13%,可以开 13% 专票。
转让软件著作权,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税率 6%。
可以参考税务局12366回复
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f2801a637b7043dea30e412d92899669
至于进口环节,主要是看您的进口渠道。
有载体介质(光盘、U 盘等)才需要报关,海关代征进口增值税 13%,凭海关缴款书抵扣;
无介质线上传输无需报关,走税务代扣 6%(即您的现状)。
进口的税率逻辑和境内销售的税率逻辑是两条平行线,互不干涉。
如上所述,虽然名为“托管”,但既然“取得的租金收入归属于子公司,运营成本由子公司自行承担,我公司不参与收益分配和费用承担”,显然乃是“租赁”,应当按照公允租金计算缴纳增值税、附加税费、印花税、房产税和企业所得税。若未收取租金或者租金不公允,则按照市场公允原则进行税务处理。
首先应当确定依据合同或交易习惯“后期因船务公司改单产生了EUR 80”这件事情的付费主体是谁?
如果付费主体是客户:
你们付出这80欧元时,应当确认一笔其他应收款。收到客户一次性支付的20080欧元时,分别冲减20000欧元的应收账款和80欧元的其他应收款。此时这80欧元不涉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合同或交易习惯,付费主体如果是贵公司:
此时增加的80欧元应当同时在会计上和企业所得税上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同时按13%的税率确认增值税销项税。
关于这个问题,没有直接、明确规定。参考几个税务答疑,可以按照消费者实付金额,依13%开具发票;而对于平台支付部分,则依“其他现代服务”6%税率开票。当然,谨慎起见,也建议您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