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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销售有征税,免税,免抵退三种方式,那对应进项怎么处理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10-30 12:04
比例转出,是针对不可区分的部分。对于能够明确区分的进项税额,用于应税项目则可抵扣,用于免税项目则不可抵扣;这些不参与分摊。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服务,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和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应当按照销售额或者收入占比逐期计算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于次年1月的纳税申报期内进行全年汇总清算。
反过来写即可。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计提时对应的科目
如上所述,虽然名为“托管”,但既然“取得的租金收入归属于子公司,运营成本由子公司自行承担,我公司不参与收益分配和费用承担”,显然乃是“租赁”,应当按照公允租金计算缴纳增值税、附加税费、印花税、房产税和企业所得税。若未收取租金或者租金不公允,则按照市场公允原则进行税务处理。
首先应当确定依据合同或交易习惯“后期因船务公司改单产生了EUR 80”这件事情的付费主体是谁?
如果付费主体是客户:
你们付出这80欧元时,应当确认一笔其他应收款。收到客户一次性支付的20080欧元时,分别冲减20000欧元的应收账款和80欧元的其他应收款。此时这80欧元不涉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合同或交易习惯,付费主体如果是贵公司:
此时增加的80欧元应当同时在会计上和企业所得税上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同时按13%的税率确认增值税销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