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力推发票开具便利化,2020年度发票新规大盘点








小规模纳税人的“自开票”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本公告第一条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第二条至第五条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特别说明】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愿原则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未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并发布)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小规模纳税人自开票后如何填写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