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残保金集中申报期!2026年起残保金已全面划转至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本文为大家梳理申报、计算、账务处理及风险要点,助力各单位合规办理!
01
征管核心调整!
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自2026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调整残保金征收管理模式,所有用人单位残保金征收职能全部划转至税务部门,彻底实现征管统一。

1、征收主体全面统一
以往仅企业、民办非企业等由税务征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由残联征收。新规落地后,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等全部用人单位,统一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目前江西、四川等多地已发布正式执行文件,其余地区也将陆续落地。
2、征管与申报模式统一
全国实行“残联审核、税务征收、一口申报、全程网办”,所有业务统一在电子税务局完成申报与缴费。
3、申报周期提示
各地申报周期存在差异,分为按季度申报、按年度申报两类。具体申报时间、所属期,请提前咨询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避免逾期。
02
到底谁需要缴纳残保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属于政府性基金,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扶持、技能培训等工作,目的是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
1、法定缴费义务人

2、无需申报缴纳主体
个体工商户、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然人个人,不属于残保金缴费主体,无需申报残保金。
3、残疾人就业认定标准
只有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所录用人员才可计入残疾人就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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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残疾人证》或1-8级《残疾军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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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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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发放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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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4、基础安置比例
全国通用安置比例为在职职工总数的1.5%,部分省份执行2%,具体以当地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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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残疾人比例≥当地规定比例:无需缴纳残保金,部分地区还可申领岗位、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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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残疾人比例未达规定标准:按照差额计算缴纳残保金。
03
现行优惠政策,
以及3类减免情形!
目前残保金各类减免、激励政策执行期限均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主要分为全额免征、分档减征、特殊减免、叠加财税优惠四大类。

04
残保金计算规则
公式+实操案例解析
一、核心计算公式
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当地规定的安置比例-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二、公式关键指标拆解

三、实操计算案例
案例:
财春公司2025年在职职工140人,安置持证残疾员工2人,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7万;当地社平工资3万,残疾人安置比例1.5%,计算2026年应缴残保金。
解析:
①当地社平工资2倍:3万×2=6万,企业平均工资7万>6万,按6万元计征;
②标准应缴金额:(140x1.5%-2)x60000=6000元;
③安置比例:2/140≈1.42%,介于1%与当地标准比例之间,享受50%减免;
④实际应缴纳金额:6000x50%=3000元。
05
残保金账务处理
5大业务场景会计分录
财政部明确残保金核心计入管理费用,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奖励返还分准则处理,具体分录如下:

06
残保金常见问题避坑
问题一:什么情况下无需缴纳残保金?
答:残疾人保障金,这2种情况下的企业不用缴纳!
① 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当地规定比例;
② 在职职工30人(含)以下,可免征残保金。
问题二:影响残保金缴费金额的3大核心因素?
答:
①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含在编或签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人员,季节性用工折算为年平均人数;劳务派遣用工计入派遣单位,若接受劳务派遣残疾人,由派遣与接受单位协商计入一方,不得重复计算。
②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工资总额÷职工人数计算,超当地社平工资2倍的,按2倍计征;工资总额为税前口径,含计时/计件工资、奖金等,不含福利费、五险一金等。
③上年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仅计入持残疾证/ 1-8级残疾军人证、签1年及以上合同、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且足额缴社保的残疾人,未缴社保的不计入
问题三:我们公司在各地都有分公司,每个分公司都不超30人,总分合计远超30人了,请问分公司是否有残保金优惠?
答:可以。分公司单独核算,各地分公司在职职工均≤30人的,可单独享受全额免征;总分机构原则上在各自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问题四: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什么后果?
答:① 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② 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③ 部分地区规定:不得参评先进/文明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参与评先选优。
问题五:公司连续亏损企业能否减免/缓缴残保金?
答:可以。连续两年亏损的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减缴,需在每年5月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材料(书面申请、审计报告、亏损证明等),财政部门6月底前出具审批结果;破产/歇业企业可申请免缴。
① 缓缴最长不超过6个月;
② 减缴最高不超过1年应缴额;
③ 批准减免/缓缴的企业名单,当地会每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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