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您好,两公司虽然是子、母公司关系,但却是两个完全独立的法人,母子公司间对各自的债务并无连带责任。不可能母公司无法偿还股东的欠款,要求子公司清偿该债务。如果三方是三用债的关系,则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解决。
【政策依据】
《关于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理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子公司享有财产的支配权和经营自主权,并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四条第二款: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股权转让价款是双方协商确定的,确定的基础就是价值,没有出资的部分在计算转让价值的时候一般不会考虑的,所以一般来讲是按净资产乘以实际出资比例70%计算转让的公允价值。
如果您核算时是按多个项目分开核算的,一个项目完工了可以单独结转固定资产的。但如果是好几个项目同时在一个科目下核算,那么您需要用合理方式把完工项目的成本进行准确归集才能单独结转固定资产。
具体支付什么款项呢?一般情况下,母子公司是独立核算的主体,应该各自负担各自的成本费用,如果代为垫付,需要双方挂账处理。
但地方可能有特殊的规定,比如北京税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实务操作政策指引》集团母公司表彰子公司和相关人员奖金税前扣除问题,其中提到:集团母公司表彰子公司先进人员奖金,是母公司为行使管理职能而发生的支出,属于母公司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