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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下的年终奖计算公式是什么?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9-01-29 09:51
您好,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额的,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额的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这个没有“计提”一说。
若销售时即已“折扣”,则直接以折扣后金额确认收入、开具发票、计提销项税额;若销售并开具发票、确认收入,而后发生“折扣”,则对于折扣金额红字冲销,并作负数会计分录(与收入确认分录一样,只是数字按照折扣金额负数来写)。
如果银行能够给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如分期付款时开具),则应进行相应剥离。
初始确认时
借:使用权资产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不包含增值税)
分期付款时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如上所述,既然股权比例超过50%,则已达到“控制”标准,确实是应当合并财务报表。
但这是会计处理要求。税务方面,恰恰相反,应当各自作为独立纳税人,而不应当合并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