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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您好!
1、跨境电商税收优惠的最新文件如下: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8〕49号
一、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
二、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但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的,应按一般贸易管理。
三、已经购买的电商进口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原则上不允许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模式。
四、其他事项请继续按照《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有关规定执行。
2、行邮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适用行邮税的商品税率:化妆品为60%。
3、保税仓模式下的综合税率:
跨境电商的进口模式有两种,分别是海外直邮模式和保税仓模式。
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跨境电商综合税率 = (消费税率+增值税率)/(1-消费税率)×0.7
《跨境电商综合税表》适用跨境电商综合税的商品税率:类目分为化妆品与高档化妆品,具体还分的更细。建议查询《跨境电商综合税表》。
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税收管辖权,大致有“属地”、“属人”两种方式。而对于跨国(境)所得(收入),则可能同时涉及“属地”、“属人”;而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则双方可以签订协定,由一方(通常“属地”管辖)征税,另一方放弃征税或者对于属地方征税部分在属人管理时予以抵减。
 
                                                                
                                                            
                                                        
                                                        
                                                    
                                                
                                                
                                            
                                            一、可以给其分红,前提是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二、若未实缴股东减资为零,则可自行决定;若如此,则并不涉及个人所得税。
 
                                                                
                                                            
                                                        
                                                        
                                                    
                                                
                                                
                                            
                                            票面开具1万是正确的。因为发票开具应当“据实”,而您给消费者的商品或者服务,其价值就是1万,因此应当按照1万开具发票。若有必要,可作上述备注——至于报账所需资料,亦可与补贴支付部门沟通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