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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请问关于工业企业成本核算有没有相关的制度?我只查到一个《企业成本核算制度》,但里面规定的并不细,有没有更细一点的相关规定?
铂略会员80550828
提问于 2019-07-02 10:24
您好,2013年8月16日,财政部以财会〔2013〕17号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该《核算制度》分总则,产品成本核算对象,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附则5章53条,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本制度的企业,不再执行《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
可以属于与企业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兼职的话,他是给单位开具发票吗?如果开具发票的话,也可以把这部分交通费用包含在发票的金额里面,一起向企业来开具。
只要这个生产设备,在买入时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通俗来讲,是“可以用了”,不是“实际用了”),即应确认固定资产。
对于买方而言,票面能够显示大类及具体项目(比如“生产生活服务-住宿服务”),至于编码,虽则票面并不显示,但只要具体项目与您所购买事实相符(比如上述“住宿服务”),而大类则可通过“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附件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比对(货物部分并未改变),只要这样没有问题,由于现在都是电子化开票,编码自然也不会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