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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老师帮忙解答。某公司联动负荷试车结束了,也生产出合格产品了,并且预转固了。公司接着又进入了3到6个月的试生产期,期望产能和回收率提高的到初设要求。问题:预转固后的3到6个月试生产期,收入与成本差额是
【解答】您描述的问题从财务核算和税收的角度解答如下:预转固后的3到6个月试生产期,应该按生产经营期间确认收入成本及利润。转固后的所谓试生产期,应该是生产经营期。试生产与试运行在会计和税法上没有规定。会计上强调“达到预可使用状态”,税收上强调竣工使用时。
【政策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第九条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在竣工使用时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价。
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询问主管税务机关。
A000000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填报说明
三、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
纳税人填报本企业投资比例位列前10位的股东情况。包括股东名称,证件种类(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护照等),证件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组织机构代码号、身份证号、护照号等),投资比例,当年(决议日)分配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金额,国籍(注册地址)。纳税人股东数量超过10位的,应将其余股东有关数据合计后填入“其余股东合计”行次。
纳税人股东为非居民企业的,证件种类和证件号码可不填报。
企业所得税及其申报表乃是期间数据,因此,此处填报说明虽未明确,但宜填报整个年度情况。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请您补充一下,您公司事实上是给哪个公司提供了服务呢?
从税法上讲,这样本身并无影响。其实,这个业务的本质,关键还是在于出资真实性。如您所述,只要股东确实把款转给公司,作为实收资本是可以的;当然,既然“银行水单上也只是往来款”,那就需要股东另行确认一下,证明这个款项乃是“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