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我是地铁运营服务公司,最近给其他地铁做了轨道打磨,请问轨道打磨,开票的项目应是什么,税率是多少。我能开吗?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相关定义,“建筑服务——修缮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地铁轨道,应为“不动产”;对其“打磨”,应属于“建筑服务——修缮服务”。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则可依3%征收率开具发票。当然,也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按照9%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据此税率开具发票。若非清包工方式或者甲供方式,则只能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按照9%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据此税率开具发票。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可以。
超范围经营可以参考下面的方式开具发票:
(1)临时性业务,建议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后,增加相应征收品目,自行开具发票。
(2)经常性业务:建议先联系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再由主管税务机关增加相应的征收品目及征收率,自行开具发票。
实务中有些税局不区分是否临时性业务都会要求先增加经营范围再开具发票,具体操作方式建议和主管税局沟通。
这儿有个问题,就是“项目部”是否为独立纳税人?如果是独立纳税人,那就相当于您的客户是“项目部”,发票必须开给“项目部”、收款也必须对应“项目部”才可以的。当然,如果“项目部”本身不是独立纳税人,那也影响不大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六、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
您的情形,乃是“建造厂房”,土地使用权仍然应当单独摊销。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