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担保公司,现处置一处抵债过来的住宅。请问如何账务处理(未计提减值准备和折旧。)? 是计他业务收入(支出)还是计营业外收入(支出)?
麻烦补充一下,上述“住宅”,您抵债过来后计入了什么科目?
财务核算基本原则是真实性原则,不管是否取得发票,如果确实进行了采购,都应该计入原材料科目核算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
如果债权原额转让,并不涉及税收问题。
子公司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母公司
借:应收账款
按照保险费金额计算缴纳印花税。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财产保险合同,保险费的千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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