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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向己离职员工补发奖金120000元,发放时按3%税率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发,现在报个人所得税时发现应按10%税率扣个人所得税,这个差额有什么办法弥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处理方式:
一、可以联系此员工交回少扣税款、然后及早补报补缴。
二、依照税法折算,增加此员工奖金;然后可以扣税、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