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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企业承租住房,房东个人去税局代开发票,产生的个税和房产税由企业承担,请问个税及房产税要如何账务处理啊,是否能计入租赁费用税前扣除呢
个税、房产税账务上可以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属于不应该由企业负担的支出,不能税前扣除,需要纳税调增处理。
建议最好退还重新打款,因为目前不再强制要求验资,所以能证明是投资款打入的,就是一个转账存款凭证,所以最好重新写好备注"投资款"。
当然如果确实无法重新退回再打入,股东互相之间认可属于投资款,也没有太大问题。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