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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债资产税费
您好,抵债资产是指金融机构依法行使债权或担保物权而受偿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的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金融机构取得的抵债资产在持有期间应当按税法的规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的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费。据此,金融机构取得的抵债资产在持有期间产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应当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而不能作为资产入账价值。
1.如果有真实租赁业务,可以注册个体户开具租赁发票。
2.可以签订私车公用协议,将车租给公司,涉及增值税1%及附加,个税税率20%(租金低于4000可以扣除800,超过4000扣20%,按扣除后金额计税)
请您补充一下:事实上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租这个房子呢?
只有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需要转出。您说的存货write off,不属于非正常损失不需要转出处理。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第二十八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