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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分配利润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个人股东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一、正常情况下,公司未分配利润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并非股权转让。
二、此项业务,不涉及“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
三、此项业务,导致公司发生“资金账簿”印花税缴纳义务。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注:举例来讲,甲公司两名股东张三、李四,公司未分配利润向个人股东张三、李四转增股本,即为上述情形。如果要说所谓“公司未分配利润向王五、赵六转增股本”,那这句话本身就是错误的;这须另当别论了。